关于《风景名胜区游览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各市(县)林业局、各相关单位:
由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协会归口,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并牵头,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莫干山管理局、宁波溪口雪窦山名山建设管理委员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风景名胜区游览服务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依据《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审阅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您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于2026年8月17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联系人。
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 章倩瑜 13868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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