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委办发〔2022〕53号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的部署要求,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根据省、市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党建统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有效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确保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践行为民爱民理念,聚焦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堵点,发现并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依法治理,力争抓一项、成一项、见效一项、巩固一项。
——坚持数字赋能。围绕中心大局,以系统思维研究谋划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运用整体智治、量化闭环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发挥数字化改革变革重塑作用,助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